延安职业技术学院
机电工程系
实训中心管理制度汇编
2026年6月修订版
前言
为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深化职业教育教学关键要素改革的意见》(教职成〔2026〕1号)精神,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系实训中心管理,提升实习实训教学质量,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业教育相关政策,结合我系实训室建设实际情况,对原有管理制度进行了全面修订和完善。
本次修订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以产定教、以产引教、以产改教、以产促教的原则,围绕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教材建设、教师能力提升、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等关键要素,系统完善了实训中心各项管理制度。
本汇编共收录管理制度十四项,涵盖日常管理、安全管理、设备管理、人员职责、学生管理、成绩考核等各个方面。各实训室要严格按照本汇编的规定执行,确保实训教学安全、有序、高效开展。
本汇编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目录
一、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二、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三、实训中心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四、实训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五、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六、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规范
七、实训学生课堂行为准则
八、学生实训成绩考核管理制度
九、实习生请假制度
十、工、量具库管理制度
十一、实训中心仪器设备借出、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十二、实训中心对外加工管理制度
十三、机电工程系实训室建设情况统计表
一、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日常管理制度
为加强实训中心日常管理,规范实训教学秩序,保障实训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实训指导教师须知
1.实训指导教师必须持证上岗,提前到达实训工作岗位,做好课前准备工作。
2.与班主任做好首次实训班级的学生交接工作,并指定学生在事先安排好的设备或工位上进行上机操作。
3.新生实训前一定要深入做好安全教育,不得形式化。同时教育学生遵守实训中心各项管理制度,实训教学及生产中做到安全用水、用电,人走床停灯灭,不得随意私拉乱装电器设备,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及设备不受损伤。
4.课前认真编写好所授课工种的实训教学计划及教案,并交由实训中心负责人审核,签字确认通过后方可实施。
5.做好实训课堂示范操作,动作要规范,工序安排要合理。示范操作的顺序一般应该是:连续动作——分解动作——连续动作。
6.认真巡视督查、巡回指导,及时制止学生在课堂上打游戏、聊天或进行与教学内容无关的操作,并对违纪学生进行教育,在实训期间实训指导教师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如对违纪行为视而不管,将追究实训指导教师责任。
7.在实训期间,如有设备故障或事故发生,应立即停止操作、保护现场(如有人受伤,先救伤),第一时间向实训中心负责人报告,再由实训中心负责人视事故情节轻重逐级上报,明确事故责任,事故未经处理,不得继续操作,否则后果自负。
8.组织和指导学生如实填写实训教学日志记录并按规定及时上交。
9.负责安排学生在实训结束后做好设备维护及车间或CAD/CAM模拟室卫生清理、清扫、清洁工作。
10.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推动实训教学与产业需求对接,及时将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融入教学内容。
11.加强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研究,充分利用虚拟仿真资源,提高实训教学效果和安全性。
12.对不认真执行以上有关制度的教师,实训中心有权力中止或停止实习实训课,并上报系部主任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延职院机电实训中心实训指导教师,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二)实习生须知
1.实习前必须接受安全及文明生产教育,否则不准参加实习。
2.进入实训车间或CAD/CAM模拟室必须服从实训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必须保证穿着整洁,工装严整,不准穿裙子、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等,长发者必须戴帽子,否则不予进入。
3.首次实训的班级,第一堂课必须由班主任整队、统一着装带领至实训中心,与实训指导教师做好学生交接工作。
4.实训期间,要严格听从实习指导教师指挥,不许做与实习内容无关的任何事情(如看小说、打电话、吃东西、打瞌睡、打闹等),一旦出现问题,后果自负。对不听从指挥的学生进行严格处理。严重者停止实习,由学生所在班级带回。非实训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车间或CAD/CAM模拟室。
5.实习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不参加实习,学生在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半天之内由实习指导教师准假,1天之内由实训中心负责人准假,超过1天由系部相关领导批准。缺勤天数达2天以上者,不准参加技能鉴定,不予评定实习成绩。视为本次(或本阶段)实习不及格。
6.实习学生必须在指定工位上进行实习,非上课时间或未经指导教师批准不得开动设备,未经允许不得动用他人设备,更不得任意调整、开动车间其他机器设备。若发生问题,必须保持现场,并立即请示报告,否则后果自负。学生不按规程操作,而将设备、刀具损坏,必须进行相应的赔偿。
7.严禁在CAD/CAM模拟室内玩游戏、上网聊天、听音乐、看电影和登陆不健康网站。对于情节恶劣、屡教不改者,交由系部进行违纪处理。
8.注意保持实训车间的环境卫生,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易碎、易污染和强磁性物品进入实训车间;严禁带食物和饮料带进实训车间;不准随地吐痰和乱扔杂物,若有违规者,按学生管理之条例扣班级学分报学生处,并处罚当天的卫生值日,由实训室管理人员督查执行到位;拒不执行者取消实训资格。
9.进入CAD/CAM模拟室不准擅自携带软盘、光盘、移动硬盘上机,违者给予批评教育并没收磁盘。确实因教学需要的,须经指导教师批准,方可使用。
10.严禁拔换实训室或CAD/CAM模拟室机器配件。若擅自拆卸设备或将实训用品带出实训室,则按《学生违纪处分条例》严加论处。
11.实训时不得随意走动、打闹,要保持安静,不得喧哗,以免影响他人学习。
12.要爱护公共财产,保管好实习工具,维护保养好机器设备,保证实习产品质量,并注意节约,超出规定的实习耗材,由学生个人担负。损坏丢失工、夹、量具要按价赔偿。将他人工具据为己有者,加2—3倍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人为破坏设施设备,一经发现,除经济处罚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严重者停止实习,由学员所在班级带回,教育合格后经过中心批准方可进入中心。
13.实习过程中必须思想集中,严格遵守实训中心的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得我行我素违规操作,否则,责任归己,后果自负。
14.下课后应按正确操作程序关闭电源,清理好设备卫生,保证实训车间的整洁。负责卫生值日的同学要将黑板擦干净,并对本班使用的实训室的卫生状况进行检查和整改,其卫生状况经实训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5.每堂实训课结束后,由班长将实训用具(如工具、量具、教具等)统一交接至实训指导教师处,每次下课后必须由指定的值日生负责扫地和拖地;每周五最后使用实训室的班级,对实训车间进行彻底打扫,上述各项任务完成,经实训指导教师检查合格后方可离开。
16.按时完成实习作业和实习报告,没有作业成绩或没有实习报告者,实习成绩不予评定,视为零分。没有实习成绩或成绩不及格者,经实训部审核并报实训中心领导批准,根据实习计划,适当安排给予补考,补考费及耗材费自负。
17.做好设备的使用记录,发生故障时应及时、如实、详细地向实训指导教师报告。如不及时报告,责任自负。
18.为了顺利完成实习任务,保证实习过程中不发生人身伤害事故,学员进入实习前必须签订《实习安全协议书》。
19.积极参与产教融合项目和企业真实生产任务,在真实生产环境中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本制度适用于延职院机电实训中心实训学生,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
二、实训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实训中心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1.学生到实训中心参加实习前必须要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学校级、系部级、实训室级),并签订“安全实习保证书”。
2.闲杂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实训场地,如有他人需借用场地、使用设备,须逐级上报,经批准后方可允许。
3.进行各工种实训及设备操作,都应在实训指导教师的指导下进行,实训时,违反操作规程或不服从指导教师指导而违反操作规程,造成人身伤害者责任自负。实训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4.实训中随意起动或拆卸机器而造成损坏者,要按价赔偿,还要给予纪律处分,人为原因造成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严格按照《实训中心仪器设备借出、丢失、损坏赔偿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5.实训中单人操作机器,其他人不许乱动,要远离设备并戴防护眼镜见习。下班后要认真将设备的电源关断,并要关好门窗,防止出现事故。
6.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执行主任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7.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8.对新职工、临时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员工或学生,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9.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责任人给予扣发奖金直至工资总额的处罚,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10.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对事故责任人给予处罚,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1.事故发生后,应迅速进行调查,分析原因。在2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以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教育职工。
12.每学期实训中心负责人应对实训中心的安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检查,做好防水、防火、防漏电等工作,对有问题的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清除隐患。
13.建立健全安全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4.加强虚拟仿真实训安全管理,确保虚拟仿真设备和网络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和网络安全事故。
15.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必须签订安全协议,明确各方安全责任,确保学生在企业实习实训期间的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师生及其相关人员,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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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训中心设备日常管理制度
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能及时有效地消除设备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和人身安全,充分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设备管理总体要求
1.设备管理和使用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完好)”、“三防(即防尘、防潮、防震)”、“四会(即会操作、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四定(即定人保管、定人维护、定点存放、定期校验)”,保证设备性能安全可靠,无跑(气)、冒(烟)、滴(水、油)、漏(水、电)现象发生。
2.操作人员应熟悉操作设备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清楚设备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实训中心有关管理规章制度。
3.所有动力设备,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操作,不准乱修、乱拆,不得在电气设备上搭湿物和放置金属类、棉纱类物品。
4.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班前保养:擦净外露导轨面及工作台面的灰尘;按规定润滑各部位,油质、油量符合要求;检查各手柄灵活可靠性;空车试运转。班后保养:将铁屑全部清扫干净;擦净机床各部位;部件归位;认真填写交班记录及其他记录。
(二)设备外表管理
1.清洗机床外表及死角,拆洗各罩盖,要求内外清洁,无锈蚀,无黄斑、漆见本色铁见光;清洗导轨面及清除工作台面上的磕碰毛刺;清洗工作台,丝杠、齿条、伞齿轮,要求无油垢;清洗油毡,要求油杯齐全,油路畅通,油窗明亮;清洗冷却泵、过滤器及冷却液槽。
2.检查补齐螺钉、手柄、手球及冷却液管路,要求无漏液现象。
3.清扫电机及电机箱内外尘土。
4.检查擦拭电气元件及触点,要求完好可靠,无灰尘,线路安全可靠。
(三)设备档案与管理
1.所有仪器设备要建立技术档案,包括设备采购合同、说明书、合格证、验收记录、使用记录、维护保养记录、维修记录等。
2.设备安全管理责任到人,按照“谁使用,谁管理”的办法实施。
3.实训中心所有设备及工、量具外借必须履行借用手续,经实训中心主任或系部主任批准方可借用,并及时督促使用人归还,一般借用期限不超过一周。
4.实训中心所有仪器设备人为损坏或丢失严格按照《实训中心仪器设备借出、丢失、损坏赔偿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5.加强虚拟仿真设备、智能制造设备、工业机器人等新型实训设备的管理,制定专项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制度。
6.建立设备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设备管理信息化水平。
7.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建设备要明确产权归属和管理责任,建立共建共享机制,提高设备使用效率。
本制度适用于延职院机电实训中心师生及其相关人员,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
四、实训室管理员岗位职责
热爱本职工作,热情为教学教研工作服务,通过搞好实训室的建设与管理,给师生提供良好的实训环境,提高服务质量。
(一)实训室设置与人员配置
根据机电工程系实训室建设情况,共设25个实训室(含子实训室),各实训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管理员,具体如下:
表4-1实训室管理员分工表
序号 | 实训室名称 | 建设地点 | 负责人 |
1 | 电工电子电拖实训室 | 8-707 | 杨亚莉 |
2 | 维修电工实训室 | 8-801 | 杨亚莉 |
3 | 数控实训中心 | 二号厂房 | 孙晨越 |
4 | 机加工实训室 | 12-B101、12-B102 | 杜垚 |
5 | 电气控制实训室 | 12-B505 | 张晓华 |
6 | 低压配电实训室 | 8-221 | 杨亚莉 |
7 | 发电厂仿真实训室 | 12-B508 | 张晓华 |
8 | 钳工实训室 | 10-B106 | 王建国 |
9 | 虚拟仿真实训室 | 8-225 | 杨亚莉 |
10 | 创客空间 | 12-A101、12-A102 | 赵瑜 |
11 | 罗克韦尔自动化实训中心 | 12-B305、B306、B308 | 张晓华 |
12 | 汽车实训中心 | 三号厂房 | 张树乾 |
13 | 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 | 12-B308 | 张晓华 |
14 | 液压与气动实训室 | 12-B603 | 张晓华 |
15 | 传感检测实训室 | 8-807 | 杨亚莉 |
16 | 电梯实训室 | 电梯车间 | 孙晨越 |
17 | 制图实训室 | 8-709/711 | 杨亚莉 |
18 | 机电一体化智能实训室 | 12-B405 | 张晓华 |
19 |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实训室 | 12-B405 | 张晓华 |
20 | 工业机器人应用实训室 | 12-B405 | 张晓华 |
21 | 博士工作室 | 12-A104 | 魏维 |
22 | 焊接实训室 | 实训车间 | 李军 |
23 | 航空机务基本技能维修实训室 | 电梯车间 | 孙晨越 |
24 | 无人机智能综合实训室 | 12-A103 | 张晓华 |
25 | 汽车虚拟仿真实训室 | 12-B205 | 张晓华 |
(二)管理员主要职责
1.实训室管理人员在上班期间原则上不许离开单位,有事必须向负责人请假,并将实训室工作做好妥善安排,不得耽误日常实训教学或培训、上级领导视察、社会相关人士参观等工作。其他时间及周末上班时间计入超课时。
2.未经主管部门同意,实验管理员不得擅自接纳他人进入实训室,不得接私活,不得擅自把软件,工具、量具等外借;物品进出手续清楚,帐、卡记录齐全;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实训室仪器设备与材料借用、损坏、丢失、赔偿等规定。
3.严格按照实训室课表提前5分钟开放实训室,协助任课教师检查学生穿戴是否达标,否则不得允许该生进入实验室学习,上课期间不得远离实训室,积极配合实训任课教师工作。
4.每次实训结束时,管理员必须进实验室与实验教师做好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包括墙壁、桌凳,发现损坏应当面与实训教师联系并妥善解决,并督促指导教师填好实训记录表。
5.各管理员分别建立仪器设备明细帐,负责对新购仪器设备的验收、故障仪器的维修上报与报废仪器的办理,其他实训室所需仪器设备均采用借出的方式使用。
6.各实训管理员需掌握本实训室有关仪器设备的型号、性能、原理、结构和数量,负责实训室仪器设备的安装、调试、维护、检修工作及实训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做好记录,如有设备损坏,须挂"故障"警告牌,如有故障的设备未挂"故障"警告牌被实训师生误认为是正常设备操作导致事故发生,本实训室管理员负全责。
7.每学期结束时对仪器设备定期核查,要求保证帐、物相符率达100%,并将检查结果存档备查。及时对仪器设备进行必要的维护,要求保证设备完好率在95%左右。
8.各处管理员制定仪器设备操作规程,建立好仪器设备的技术档案,根据实训大纲要求,及时上报需添置的实训材料或设备,以保证实训教学顺利进行。
9.积极参与本实训室的改造工作,保证实训室仪器设备及管理水平达标。与任课教师一起积极撰写切合本实训室实际并满足学生实训要求的实训教学大纲及实训教材(或指导书)等实训教学资料,研究最优实训教学方法。
10.期末认真做好教学设备的清理和统计工作,并向教学科相关负责人汇报全学期实验完成情况、设备管理使用情况以及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添置仪器设备建议。
11.定期做好实训室室内及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工作(包括墙、窗、地面、桌面、实训仪器等),并做好保洁工作,做到随时备查,汽车实训中心和机加工实训中心管理员认真按照《车间卫生清洁安排表》分配的班级组织好本实训中心车间的卫生清洁工作。另外,每次实训结束后,应督促指导教师及学生对室内仪器设备及其辅助设施整齐摆放,检查室内清洁卫生情况并认真作好评分和记录,每月结束时整理后交两部计入班级量化考核。
12.注意易燃品的存放、领用,做好防火、防盗工作,认真落实所管辖实训室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实训室用电、用火、用气安全负责,对室内的实训设施(包括走道及室内的挂图牌、制度牌)、学生的人身安全负责。每次实训结束后,应及时切断本实训室的总电源、水源、锁好关紧门窗等。
13.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配合企业技术人员开展实训教学和生产任务,推动实训基地共建共享。
14.加强虚拟仿真实训室、智能制造实训室等新型实训室的管理,学习掌握新技术、新设备的操作和维护技能。
15.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积极配合实训室或主管部门的督导、检查和评比工作。
本《实训室管理员岗位职责》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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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实训指导教师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学院及实训中心的各项规章制度,保质保量完成实训教学任务。
2.在工作中为人师表、穿戴好工作服、注意言行举止,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按照实训中心有关的安排,负责实训场所的管理、指导学生实训。
4.认真做好实训教学前的准备工作,确保实训设备的完好状态,认真贯彻落实实训教学工作计划及教案,课前充分做好备课,确保教学质量。
5.新生实训前一定要深入地做好安全教育,不得形式化。
6.负责按保养规程切实做好设备的日常保养工作,确保设备正常使用,发现人为损坏的有权要求赔偿。
7.要定期检查职责范围内的电路安全,确保电路布局安全规范,无乱拉电线,无裸露线头现象。
8.严格监督学生按操作规程进行实训操作,确保学员和设备安全;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9.做好教书育人工作,勤于巡回指导,努力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做到耐心细致,百问不厌,有问必答。并指导学生编写实习报告和填写实训相关记录。
10.实习指导教师除在规定休息时间外,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更不得私自找人顶替。
11.按教学要求做好各种教学文件(如:教案、教学计划、实训教学日志、设备使用记录、实习笔记等)的编写(填写)和保存工作。
12.严格按教学流程和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认真总结经验,减少消耗,提高教学质量、提高设备的利用率。
13.认真做好机床的使用记录,做好刃具的消耗记录,负责保管生产用品,切实做好物品的防锈、防磕碰伤等工作。
14.秉持公平、公正原则,负责学生的考勤与成绩评定,并报实训中心备案,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15.工作结束时,指导教师要对设备、工具等进行检查验收,发现损坏及时上报处理。搞好清洁卫生和设备擦拭保养,并负责门、窗、水、电、火方面的安全工作。
16.积极参与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深入企业一线学习新技术、新工艺,不断提升自身实践能力和教学水平。
17.参与实训基地建设和实训项目开发,推动实训教学内容与产业需求对接。
18.积极开展虚拟仿真实训教学研究,开发虚拟仿真教学资源,提高实训教学效果。
本制度适用于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指导教师,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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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实训指导教师工作规范
(一)课前工作
1.必须认真备课,重点、难点理清,对于学生将要使用的设备及工具,要进行检查,确保完好,并熟悉它们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演示指导操作方法时要考虑周到,动作要符合规范,工具摆放次序要符合要求。
2.了解学生掌握理论知识程度和操作技能、技巧的基础情况,及学习方法和思想状况,做到开展教学有的放矢。
3.制定合理的实训教学进度计划和实训教案。
4.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实习项目的难易程度,制定出详细全面的评分标准。
5.结合产业发展和技术进步,及时更新教学内容,将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融入实训教学。
(二)授课
1.认真做好实训学生考勤工作,并提出纪律要求。
2.说明实习任务,讲解分析工艺,提出质量和标准要求。
3.说明各种工具的摆放位置和正确使用方法。
4.教师进行示范操作。示范操作的顺序一般应该是:连续动作——分解动作——连续动作。
5.以实训教案为主线,贯穿实训安全教育和规范操作,确保实训课堂的顺利进行。
6.积极采用项目化、模块化、任务驱动等教学方法,提高学生学习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巡回指导
1.逐个工位检查学生的实训准备工作,如设备的润滑和运转是否正常,工、量具摆放是否合理。
2.检查学生操作方法是否得当,操作动作是否规范。
3.要及时发现培养典型,作为示范教学;对共同性的问题及时进行集中指导。
4.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职业素养,引导学生树立工匠精神。
(四)结束指导
1.总结本堂实训教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典型分析及表扬先进,指出不足。
2.认真填写《实训教学日志》。
3.布置作业,预告下个课目的实习内容。
4.组织学生清扫实习场地,做好设备维护保养工作。
(五)实习成绩的考核
学生实训成绩严格按照《学生实训成绩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考核,做到公平、公开、公正原则评定考核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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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实训学生课堂行为准则
1.学生进入实训中心实习,必须服从实训教师的指导,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2.提前10分钟排队进入车间,不许迟到,早退,窜岗,旷课,严格执行《实习生请假制度》。实训期间不准会客,不准说笑,打闹,不许看课外书。
3.实习学生进入车间,必须穿工作服,女同学要戴好工作帽,禁穿拖鞋,不实训的学生不准随便进入车间。
4.实训中零部件要摆放整齐有序,禁止在通道上乱放工件与杂物。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讲文明,懂礼貌,不抽烟,不喝酒,不打架斗殴,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垃圾。保持墙壁的整洁卫生,不乱涂乱画,爱护门窗和橡胶地面,严禁砸撞。
6.实训准备就绪后,经指导教师检查合格方可开动设备。实训期间不许随意调整实训工位,换用实训设备,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格按照加工工艺路线操作。
7.教师操作演示时,要认真听讲,不得乱挤和大声喧哗,更不得随意动手。
8.严格按照实习课题要求,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实习任务,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9.实训学生不许干私活,一经查出给予没收,并严肃处理。实训车间的一切工卡量具、刀具、模具、工装、原材料等不准私自带出,否则按盗窃处理。
10.实训课结束后,须打扫卫生,将仪器、工具整理好,经老师清点检查后方可离开。发现仪器、设备损坏,应及时报告实训指导教师,查清原因,如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者,按损坏仪器设备赔偿制度处理。
11.积极参与产教融合项目和企业真实生产任务,在实践中提升职业技能和职业素养。
12.爱护虚拟仿真设备和智能制造设备,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设备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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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学生实训成绩考核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学生考核管理,便于组织考核时具体实施,根据《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要求,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基本要求
1.学生实习成绩的考核根据学生平时表现、劳动纪律、实习态度、平时作业、实习报告成绩以及最后的考核成绩等综合评定。
2.学员考核成绩的记载,以100分为标准,特殊情况另行决定。
3.平时成绩的评定应从严掌握,有1/3以上作业不交或1/2以上作业补交的,平时成绩为零。
4.累计缺勤达到总课时的1/3以上者;因为个人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拒绝赔偿者;无理取闹,不听从指挥,被停止实习者;有以上情况之一者不予评定实习成绩,即视为本次(或本阶段)实习不及格。
(二)考核内容的确定
考核内容及考核方式,各工种由指导教师根据本阶段实习内容设定,经实训中心领导确认,教学科领导批准后确定。考核内容要对接职业标准和岗位要求,体现产教融合特色。
(三)考核办法
1.平时成绩30分,包括平时表现、劳动纪律、实习态度、平时作业,由指导教师记录、确定。
2.实习报告成绩10分,由指导教师评定。
3.综合作业成绩60分,由实训中心有关负责人指导教师集体评定,或聘请他人评定。特殊情况除外。
4.积极探索过程性考核与终结性考核相结合的评价方式,注重学生职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综合评价。
(四)相关扣分标准
1.不服从实习指导教师安排的,每次扣10分;
2.不遵守安全规程私自操作的,每次扣10分,并进行教育;
3.不遵守实习纪律的,每次扣10分;
4.实习中出现违反实训课现象的(如嬉戏、打闹等),每次扣10分;
5.出现偷窃校方财、物的,每次扣20分,并视情节根据校纪校规给予相应处分;
6.迟到、早退、中途逃课者,每次扣10分;
7.请假,扣2分/课时;
8.无故旷课,扣10分/课时。
其它未尽事宜,依据学院有关规定处理。
本制度适用于延职院机电实训中心实训学生及其相关人员,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
九、实习生请假制度
1.实习学生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若确因病、急事不能参加实习活动,必须办理请假手续。
2.请假半天之内由实习指导教师准假,1天之内由实训中心负责人准假,超过1天由系部相关领导批准。请假时间计入成绩档案,同时作为累积时间。
3.因病或特殊原因,请假三至六天者,由班主任、教务科、学工部、实训中心共同批准,请假时间计入成绩档案,同时作为累积时间。
4.因病或特殊原因,请假七天以上者由班主任、教务科、学工部、实训中心共同签署意见,经系部主任领导审批,请假时间计入成绩档案,同时作为累积时间。凡不请假或请假未经批准者,擅自不参加实习者,按自动停止实习处理,不给予评定实习成绩。
5.迟到、溜号、早退三次按无故缺勤一天记;无故缺勤一天,按旷课6课时处理。一至二周实习无故缺勤一天以上(含一天)或病、事假二天以上(含二天)者,做如下处理:
(1)无故缺勤超过规定时间者,取消其实习成绩;
(2)请事、病假超过规定时间者,不评定成绩,必须补足欠缺实习时间、内容,方可评定成绩,其时间一般安排在下一届同类班级随同实习,费用自理,成绩以及格记;补充实习前必须经实训中心汇报系部领导商定批准后执行。
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
十、工、量具库管理制度
1.工、量具由库房管理员统一管理,建立台账登记工、量具往来明细,及时、准确记录工、量具入库与发放,保证做到帐、物一致,每月底核对账物做到准确无误。
2.工量具、刃具的保管要做到不潮、不锈。
3.库管员要做好工量具的借用记录,并及时督促使用人归还,一般借用期限不超过一周。
4.工量具库一般不对外单位及个人借用,如有特殊情况需实训中心领导同意。因外借发生的工具损坏或丢失,均由领用人照价赔偿。
5.所有统一配备及临时领用的工、量具由本人负责保管,要细心维护,精心使用,不准拆卸及故意损坏,如有人为损坏或丢失严格按照《实训中心仪器设备借出、丢失、损坏赔偿制度》相关规定执行。
6.所有工、量具一律按《领料单》办理领用登记手续,领料单必须由实训中心负责人签字方能生效,并以旧换新进行发放,同时库管员做好领用记录,如实训教学所用工、量具,库管员依据实习定额和实习学生人数来确定发放数量,并由部门负责人批准、班长签字后才能发放。
7.所有存放于库房的公用工、量具及其他工、量具要整齐摆放。库房管理员在每月底整理清点工、量具的存货情况,及时上报实训中心领导,以便做到及时地配备而不影响正常使用。
8.在外库的工量具不能满足工作需要时,需实训中心主任同意后进行内库转外库,并做好转库记账手续。
9.库管员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的入库单、出库单统计。做好每年一度的清库工作。并做好实习耗材各工种的统计,杜绝超定额发放。
10.做好半成品的入库、保存、出库、登记工作。半成品必须持有关的财务手续方可出库。半成品库的保管做到实物与帐面相符,种类清楚,摆放整齐有序,做到半成品不潮、不锈。做好半成品库的安全管理工作。
11.建立工量具数字化管理系统,实现工量具全生命周期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12.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所用工量具要单独建账,明确管理责任。
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
十一、实训中心仪器设备借出、丢失、损坏赔偿制度
为了完善仪器设备管理制度,加强师生对公有财产的责任心,更好的保护和使用实训中心仪器设备,确保实训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一)仪器设备借用管理
1.实训中心教师借用仪器设备,但不在仪器设备所在实训场地使用,由借用者提出书面申请,经实训中心主任审批、同意后方可借出,并作相关记录,仪器设备借出不能影响正常的实训教学工作。
2.校内部门之间借用的仪器设备除上述规定外,还需双方主管领导审批,并提出具体借用办法。
3.借出校外的仪器设备除上述款项规定的手续外,还需经系部主任审批,按规定申报核实备案,同意方可借出,贵重仪器设备需报送主管院长审批,借用期一般不得超过一个月,借用费以日计算,原则上按每日不低于仪器设备原价值的千分之五收取。
4.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共建共享设备的借用,按照共建协议执行,确保设备使用不影响正常教学。
(二)损坏或丢失赔偿范围
1.不听指挥、不遵守操作规程、规章制度或不按规定要求的进行操作等主观原因造成的损坏或丢失;
2.尚未掌握操作技术或未了解仪器设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就盲目动手操作;
3.未经批准,擅自动手拆改仪器设备;
4.指导教师因工作疏忽,指导错误或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坏或丢失;
5.公物私用造成的损坏或丢失;
6.实训时学生盗窃或以坏换好的仪器设备,对当事人应加倍惩罚。实训教师应加强管理,如视而不见应追究责任,若实训后立即进行清理追查,可不追究管理者责任;
7.对故意损坏仪器设备者应加倍惩罚和赔偿。
(三)赔偿处理办法
1.凡因上述规定所确认的责任所造成的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当事人应做书面检查,除按规定进行经济赔偿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批评教育或处分。
2.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赔偿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按学院有关规定进行估价或赔偿。
3.损坏或丢失仪器设备属几个人责任,则根据责任主次分担赔偿费。
4.借用收费或赔偿费用一律上交院财务,不得挪作他用。
本制度适用于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师生及其相关人员,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
十二、实训中心对外加工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生产管理,合理有效地利用实训中心资源,并降低成本,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合作,特制订此规定。
(一)设备使用原则
实训中心所有的设备在不影响实训教学的前提下,原则上都可以作为对外加工使用,重点设备原则上由本实训中心人员操作。鼓励通过对外加工服务提升学生实践能力,实现产教融合、工学结合。
(二)对外承接加工任务的原则
1.对外承接加工任务时,必须要进行成本核算,并保证接近市场价格,才能承接对外加工任务。
2.对外承接加工任务时,要订立合同或简明的书面式的约定(内容包括工程详细内容,是否由本中心供料,以及品名、规格、数量、质量要求、验收检验标准、罚则、付款条件等资料)。
3.合同签订实行三级审批制度,签订合同时要遵循以下程序:每单金额5000元以内的合同由中心负责人审批;每单金额5000—20000元的合同逐级上报系部主任审批;每单金额超过20000元的合同逐级上报主管院长审批。所有合同执行后都应上报学院有关部门存档。
4.未经洽谈的项目,工件一律不准装夹加工,否则按干私活处理。
5.加工成品件,对方未按合同付款或未履行合同,不得私自取货,谁经手付货,谁承担责任(必要时包赔经济损失)。
6.批量产品必须由专人负责清点数目并办理付货手续后,才能付货。原则上夜间不准出货,必要时需请示中心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同意才能进行。
7.对外加工项目要优先考虑能够服务于教学、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项目,实现产教融合、以产促教。
(三)操作者补贴及奖惩办法
1.为了扩大业务范围,提高经济效益,实训中心鼓励所有职工对外联系生产业务。对做出贡献者给予物质奖励,奖励的额度一般不超过利润的5%—10%,并待回款后进行兑现。
2.在编教师的加工工作报酬:单件生产任务,以工时折合课时进行计算报酬,每工作1个小时折合一个课时,不再乘系数,每课时的费用与上课教师相同。周六、周日及夜班加班按正常工时二倍计算。夜班超过4小时加夜餐费10元补助。批量件生产任务,以计件方式计算报酬,单件报酬根据单件工时及技术难度由系部领导与中心负责人共同确定。
3.外聘人员及临时工的工作报酬:根据其工作表现及所承担的工作技术含量进行商定。每周六天工作制,每天8小时,完成基本工时发放基本工资。事假、病假扣除当日的基本工资,周日及夜班加班时间,按加班时间二倍基本工资计算,夜班超过4小时加夜餐费10元补助。
4.临时人员批量加工,按完成生产定额计算工时、工资,没有基本工资。
5.出现废品要根据出废品的工位扣除相应加工工时,哪一环出现问题哪一环负责,并给予原材料总价5%的处罚。
6.坚决杜绝私活,违者视情况给予经济处罚。
7.生产任务的下达,按加工方的图纸要求,由生产部负责人确定工艺及工时,经主管领导审核批准下达给操作者,工时依工时单为准,由操作者签字上报。
8.学生参与对外加工生产的,要按照教学计划安排,确保学生安全和教学质量,并给予适当的实习补贴。
本制度适用于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教职工及其相关人员,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延职院机电系实训中心
十三、机电工程系实训室建设情况统计表
部门:机电工程系
表13-1机电工程系实训室建设情况统计表
序号 | 实训室名称 | 建设地点 | 服务专业 | 建设时间 | 负责人 | 项目金额 (万元) | 实训室面积 |
1 | 电工电子电拖实训室 | 8-707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03年12月 | 杨亚莉 | 50 | 56㎡ |
2 | 维修电工实训室 | 8-801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10年1月 | 杨亚莉 | 70 | 120㎡ |
3 | 数控实训中心 | 二号厂房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 2010年12月 | 孙晨越 | 420 | 1152㎡ |
4 | 机加工实训室 | 12-B101、12-B102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10年12月 | 杜垚 | 298.32 | 192㎡ |
5 | 电气控制实训室 | 12-B505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10年12月 | 张晓华 | 130 | 108㎡ |
6 | 低压配电实训室 | 8-221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10年12月 | 杨亚莉 | 61.5 | 80㎡ |
7 | 发电厂仿真实训室 | 12-B508 |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 | 2011年12月 | 张晓华 | 169.5 | 80㎡ |
8 | 钳工实训室 | 10-B106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13年4月 | 王建国 | 22.82 | 150㎡ |
9 | 虚拟仿真实训室 | 8-225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 2013年4月 | 杨亚莉 | 103.68 | 80㎡ |
10 | 创客空间 | 12-A101、12-A102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16年5月 | 赵瑜 | 83 | 104㎡ |
11 | 罗克韦尔自动化实训中心 | 12-B305、B306、B308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18年12月 | 张晓华 | 2507 | 298㎡ |
12 | 汽车实训中心 | 三号厂房 | 汽车专业 | 2019年6月 | 张树乾 | 1910 | 2952㎡ |
13 | 自动化生产线实训室 | 12-B308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20年6月 | 张晓华 | 51.2 | 54㎡ |
14 | 液压与气动实训室 | 12-B603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20年6月 | 张晓华 | 29.9 | 108㎡ |
15 | 传感检测实训室 | 8-807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20年6月 | 杨亚莉 | 14.38 | 60㎡ |
16 | 电梯实训室 | 电梯车间 | 电梯工程技术 | 2020年6月 | 孙晨越 | 42.65 | 295㎡ |
17 | 制图实训室 | 8-709/711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21年7月 | 杨亚莉 | 11.3 | 80㎡ |
18 | 机电一体化智能实训室 | 12-B405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 2021年6月 | 张晓华 | 59.78 | 80㎡ |
19 | 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实训室 | 12-B405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 2021年6月 | 张晓华 | 59.78 | - |
20 | 工业机器人应用实训室 | 12-B405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 2021年6月 | 张晓华 | 89.27 | - |
21 | 博士工作室 | 12-A104 | 其他 | 2023年6月 | 魏维 | 3 | 80㎡ |
22 | 焊接实训室 | 实训车间 | 汽车专业、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发电厂及电力系统、电梯工程技术等 | 2024年10月 | 李军 | 78 | 150㎡ |
23 | 航空机务基本技能维修实训室 | 电梯车间 | 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 | 2025年12月 | 孙晨越 | 223.81 | 354㎡ |
24 | 无人机智能综合实训室 | 12-A103 | 无人机技术 | 2025年12月 | 张晓华 | 249.58 | 310㎡ |
25 | 汽车虚拟仿真实训室 | 12-B205 | 新能源汽车专业 | 2025年12月 | 张晓华 | 193.6 | 80㎡ |
备注:
1.创客空间包含12-A101(24㎡)和12-A102(80㎡)两个场地,项目金额合计83万元。
2.机电一体化智能实训室、智能制造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实训室、工业机器人应用实训室均位于12-B405,为同一实训室的不同功能区域。
3.罗克韦尔自动化实训中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和企业投入。
4.汽车实训中心资金来源为学院和企业投入。
5.航空机务基本技能维修实训室、无人机智能综合实训室、汽车虚拟仿真实训室为2025年新建实训室,资金来源为学院自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