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利用实训室的资源优势,助推“三教”改革,创造良好的实训育人环境,建立有利于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培养机制和以人为本的实训教学管理制度,结合机电工程系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一、实训室开放原则
机电工程系部分实训室面向我校师生开放,鼓励、支持师生利用课余时间开展创新实践交流和自主实践学习,鼓励教师进行开放型实践教学。开放型实训教学内容主要是指学生教学计划外的实训项目,所开设的实训内容应以培养学生的创新和实践能力为出发点。
二、实训室开放目的
1.最大限度地发挥实训资源效益,提升科研项目创新研究质量。
2.给师生提供自主发展和实践锻炼的平台。
3.激发师生创新热情和兴趣。对全面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主要开放实训室
1.圣地红星创客工作室。
2.汽车实训中心。
3.数控实训中心。
4.峰达汽修实训基地。
四、实训室主要开放用途与形式
1.课程实践教学。
2.技能大赛项目打磨及强化训练。
3.科研项目研究。
五、实训室开放管理制度
1.开放对象。
本系师生及校内指定对象
2.开放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10,下午2:30—5:00
周六至周日:上午9:30—11:00,下午2:30—5:00
3.开放实训室承担教学实训和科研实训开放任务,由实训室负责日常管理与设备维护,开放实训项目的具体实施实行指导教师负责。
4.使用实训室需向系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安排实施。。
5.实训室实行登记制度,学生进入实训室前由实训室管理员指导填写登记表。进入实训室后,学生应服从实训安排和管理,严格遵守实训室各项制度,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并在实训指导教师、技术人员的指导下,进行实训活动。
6.设备故障请及时联系管理员,不要私自处理,以免损坏设备;禁止随意移动、拆卸实训室内电源及设备。
7.实训结束后每间教室的负责人检查关闭设备、关好门窗,联系实训室管理人员,交接后方可离开。